上海市二中院於10月30日立案受理復旦投毒案,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該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
  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接復旦大學保衛處報案:復旦大學楓林校區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某自4月1日飲用了寢室內飲水機中的水後出現身體不適,有中毒跡象,正在醫院搶救。
  上海警方成立專案組偵查,鎖定黃某同寢室同學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晚,依法對林森浩實施刑事傳喚。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16日,黃某經醫院救治無效去世。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經警方初步查明,林森浩因生活瑣事與黃某關係不和,心存不滿,經事先預謀,3月31日中午,將其做實驗後剩餘並存放在實驗室內的劇毒化合物帶至寢室,註入飲水機槽。
  據新華社  (原標題:復旦投毒案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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